印尼頒布新法規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 并將提前退役部分燃煤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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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國之一,印尼頒布了一項新法規,鼓勵該國使用可再生能源,其中包括一項提前淘汰一些燃煤電廠的計劃。 據悉,印尼的目標是,到2025年將可再生能源在其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提高至23%,目前的比例為12%左右。印尼政府為包括地熱、水力發電和太陽能在內的每一種可再生能源制定了新的定價體系,以鼓勵投資。而在此之前,開發商必須與國家公用事業公司進行漫長的談判才能達成定價協議。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投資,印尼政府還將提供財政激勵措施,包括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融資工具和放寬許可證。 印尼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出口國,燃煤發電滿足了該國60%的電力需求。印尼在去年設定了到2060年實現凈零碳排放的目標,并承諾與其他幾十個國家一道逐步減少煤炭使用。根據新法規,印尼有關部門已被指示制定一些燃煤電廠提前退役的計劃,政府可以幫助消化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 此外,印尼在新法規中表示,不能新建燃煤電廠,但那些已經在建設中的燃煤電廠和那些與自然資源加工業相結合的燃煤電廠將被允許按計劃建設。該法規還規定,與2021年燃煤電廠的平均碳排放量相比,新建的燃煤電廠必須在10年內減少35%的碳排放量,并且只能運行到2050年。 國際能源署(IEA)本月早些時候曾表示,印尼需要確保政策改革,包括引入透明和有競爭力的關稅、可預測的項目管道,為可再生能源發展鋪平道路,并減少對煤炭的依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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